(一) 审核理念:强制性信息披露是审核工作惯穿始终的基本理念
(二) 审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部门规章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
五个管理办法: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3. 发行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
4. 保荐人管理办法
5.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新构建的发行规则体系表现为以下特点:
1. 深化发行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发行、定价市场化取向
2. 引导和推动优质企业整体上市
3. 加大了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引入保荐制度,形成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审核程序:发行审核制度安排上充分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
1、聆讯制
2、预披露制
3、发审委委员公开制
(四)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1、基本发行条件
IPO:
(1)发行人主体资格
l 公司运行满三年,存续三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国企整体改制除外
l 近三年内主要业务,高管人员,实际控股人无重大变化
l 股权清晰,不存在潜在权属纠纷
(2)独立性要求:具有直接面对市场的独立性经营能力,引导公司整体上市(持续监管要求)
资产完整: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为其配套的相关资产及其专利、商标、商号等资产无特殊情况都应进入股份公司
业务独立: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和重大关联交易
人员独立:高管不能兼职
财务独立:要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的作出财务决策,具备有效的内控制度
(3)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l 三年连续盈利,且累计盈利不低于3000万
l 业务规模要求(营业收入和现金流要求)
再融资:
(1) 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 高管具备任职资格,且36个月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2个月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3) 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转换公司股净资产收益率三个会计年度平均不低于6%(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计算口径)
(4) 配股无盈利指标要求,配售比例不超过30%,承销机构不得包销,发行数量低于应配售数额的70%就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全额退款。
2、关注和存在的问题
(1)前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能如实使用;
·不能如期使用
·实际使用效果与使用预测量差距较大;
·且对上述问题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盲目投资,跨行业投资
·过渡性投资,过渡性资本性支出安排
·对投资项目安排的预期收益缺少可行性分析
·投资项目涉及的其他问题,如:土地、环保 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完备等
(3)评估问题
·没有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滥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定价
·资产评估缺乏合理的前提假设,评估中的关键参数选用不谨慎,缺乏合理有力的依据作为支撑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只披露企业合并对公司业绩提升的正面影响,缺少关于评估定价对公司权益负面影响的披露内容
(4)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差错更正
·套用会计准则来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尤其是对于特殊经营模式或特殊经济事项,没有有针对性地分析披露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合规性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频繁变更,变更的依据不充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存在重大差异
·滥用会计差错更正,将正常的会计估计事项界定为会计差错对前期报表进行重述
·轻视“会计信息和准确和稳健”,采用激进甚至不稳健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同一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利用收入确认,折旧坏账计提等,操纵数据,平滑利润,粉饰报表
(5)信息披露问题:
基本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产品分类口径不一致
·文字与数字不能相互印证
·机械套用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忽略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及行业特点,遗漏与投资人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分步信息披露不充分,比较口径不合理,缺乏定量分析
·重要信息不准确,与事实不符
·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不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