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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细节管理,确保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效率
【时间:2007年07月26日】        【来源:湖北局】               【字号:      

为推动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把这项重点工作真正抓出实效,湖北证监局提出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审核、检查工作要统筹规划、细节管理,把监管对象的组织、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各项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都纳入程序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体系中,并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监管责任人在专项活动的各项环节中认真执行,以制度确保专项活动不流于形式,以程序确保不走过场。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之初大多数公司存在的观望心态,为防止活动中后期各公司集中信息披露和现场检查的不均衡现象,甚至还可能会出现拖到最后对监管工作形成倒逼,确保治理专项活动的高效开展,湖北证监局将组织工作作为推动开展专项活动的关键,通过与辖区内所有上市公司逐家进行电话联系,逐家协调确定自查报告报送、现场座谈会、现场检查等时间,统筹编制了全辖区各公司治理活动时间安排表,作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通知》的附件一并下发,要求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从而确保了整个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要求董事会必须现场召开。部分上市公司审议自查报告的董事会仅此一个议案,打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湖北证监局强调自查报告审议的严肃性,要求各公司必须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认真听取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审议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为督促各上市公司把审议自查报告的董事会开好,湖北证监局把治理座谈会和公司董事会安排在同一天,专门派人到公司现场组织座谈会,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反馈日常监管和自查报告审核意见,听取相关建议,并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座谈会上的意见修改自查报告。

三、以考试促进治理法规的学习。为了推动上市公司董监事对深入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湖北证监局利用会上市部要求组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培训的机会,适当扩大培训和考试的范围,把诸如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刑法(六)》、《上市规则》等与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到此次培训内容中,作为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以闭卷考试的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检查学习培训的效果。

四、要求公司制作自查工作底稿。为保证各上市公司的自查活动不流于形式,湖北证监局编制了自查工作底稿格式,提前下发给辖区内所有上市公司,并告知监管关注点,要求各公司结合实际治理状况,对自查事项做详尽阐释并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填制工作底稿,并附上相关材料,避免上市公司对自查事项只做简单的回答,严格防止自查活动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五、规范监管工作流程。针对部分监管责任人感觉到审核工作无从下手、难以深入的情况,湖北证监局组织力量专门制定了《上市公司治理自查事项审核指引》、《上市公司治理自查事项审核底稿》、《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指引》三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审核指引》针对全部审核事项,详细规定了需审核的相关资料和需进行的审核工作,明确了审核关注点和需重点掌握的有关情况;《审核底稿》为监管人员的审核监管留痕提供了一个规范性蓝本,将审核的随意性降到了最低;《现场检查指引》对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各阶段工作内容、检查要点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动作,确保了现场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强化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措施。在制定各项监管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的基础上,湖北证监局进一步提出,一线监管处室要加强非现场审核和现场检查的管理,并通过制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审核及现场检查要求》,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和检查程序,并强化了现场检查后的后续监管措施。其中非现场审核部分包括对公司报送自查报告的时间要求、报送资料的格式要求和对报送材料的审核要求,现场检查部分包括准备工作要求和现场工作要求,明确了非现场及现场管理的关键点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

通过统筹安排,细节管理,确保了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截至720日,湖北辖区61家上市公司中有58家公司报送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目前湖北证监局已经完成了对30家公司的非现场审核工作,对22家公司组织了座谈会和实施了现场检查。从总体情况来看,在湖北证监局统筹规划、细节管理的监管工作指导下,各家上市公司的治理专项活动有序地向前推进,所披露的自查报告中均按照监管意见作了较大修改,显得更为实在、更具有针对性。                           (上市公司监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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