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把这项重点工作真正抓出实效,湖北证监局提出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审核、检查工作要统筹规划、细节管理,把监管对象的组织、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各项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都纳入程序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体系中,并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监管责任人在专项活动的各项环节中认真执行,以制度确保专项活动不流于形式,以程序确保不走过场。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之初大多数公司存在的观望心态,为防止活动中后期各公司集中信息披露和现场检查的不均衡现象,甚至还可能会出现拖到最后对监管工作形成“倒逼”,确保治理专项活动的高效开展,湖北证监局将组织工作作为推动开展专项活动的关键,通过与辖区内所有上市公司逐家进行电话联系,逐家协调确定自查报告报送、现场座谈会、现场检查等时间,统筹编制了全辖区各公司治理活动时间安排表,作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通知》的附件一并下发,要求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从而确保了整个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要求董事会必须现场召开。部分上市公司审议自查报告的董事会仅此一个议案,打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湖北证监局强调自查报告审议的严肃性,要求各公司必须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认真听取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审议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为督促各上市公司把审议自查报告的董事会开好,湖北证监局把治理座谈会和公司董事会安排在同一天,专门派人到公司现场组织座谈会,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反馈日常监管和自查报告审核意见,听取相关建议,并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座谈会上的意见修改自查报告。
三、以考试促进治理法规的学习。为了推动上市公司董监事对深入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湖北证监局利用会上市部要求组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培训的机会,适当扩大培训和考试的范围,把诸如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刑法(六)》、《上市规则》等与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到此次培训内容中,作为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以闭卷考试的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检查学习培训的效果。
四、要求公司制作自查工作底稿。为保证各上市公司的自查活动不流于形式,湖北证监局编制了自查工作底稿格式,提前下发给辖区内所有上市公司,并告知监管关注点,要求各公司结合实际治理状况,对自查事项做详尽阐释并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填制工作底稿,并附上相关材料,避免上市公司对自查事项只做简单的“是”与“否”回答,严格防止自查活动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五、规范监管工作流程。针对部分监管责任人感觉到审核工作无从下手、难以深入的情况,湖北证监局组织力量专门制定了《上市公司治理自查事项审核指引》、《上市公司治理自查事项审核底稿》、《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指引》三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审核指引》针对全部审核事项,详细规定了需审核的相关资料和需进行的审核工作,明确了审核关注点和需重点掌握的有关情况;《审核底稿》为监管人员的审核“监管留痕”提供了一个规范性蓝本,将审核的随意性降到了最低;《现场检查指引》对现场检查的工作程序、各阶段工作内容、检查要点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动作”,确保了现场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强化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措施。在制定各项监管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的基础上,湖北证监局进一步提出,一线监管处室要加强非现场审核和现场检查的管理,并通过制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审核及现场检查要求》,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和检查程序,并强化了现场检查后的后续监管措施。其中非现场审核部分包括对公司报送自查报告的时间要求、报送资料的格式要求和对报送材料的审核要求,现场检查部分包括准备工作要求和现场工作要求,明确了非现场及现场管理的关键点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
通过统筹安排,细节管理,确保了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截至7月20日,湖北辖区61家上市公司中有58家公司报送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目前湖北证监局已经完成了对30家公司的非现场审核工作,对22家公司组织了座谈会和实施了现场检查。从总体情况来看,在湖北证监局统筹规划、细节管理的监管工作指导下,各家上市公司的治理专项活动有序地向前推进,所披露的自查报告中均按照监管意见作了较大修改,显得更为实在、更具有针对性。 (上市公司监管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