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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证监局进一步部署辖区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时间:2007年06月12日】        【来源:湖北局】               【字号:      

6910日,湖北上市公司董秘协会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年会,湖北证监局副局长周四波参加会议并就辖区各上市公司落实治理专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湖北辖区61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列席了会议。

会上,湖北证监局首先就上市部下发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格式做了讲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管要求,并再次强调自查是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环节,绝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求各上市公司对照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及证监会《治理通知》所附的自查事项,组织专班进行认真自查。

针对前一阶段自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东风汽车、武钢股份、华新水泥、长源电力、武汉中商等多家上市公司董秘先后在会上发言,一方面介绍各自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目前自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自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与会代表对这些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周四波副局长要求各上市公司:一是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来提高证券事务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和地位。针对前段时间调研中发现的部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对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不清楚的情况,强调下一步在推动治理专项活动时董秘要做好充分宣传推动,动员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投入到治理专项活动中来。二是要通过完善各种制度来真正形成完善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公司治理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方方面面,其复杂性决定了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长期性,这就要求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机会,一方面要广泛地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的普法,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包括内部控制在内的各项制度,把相关制度约束固化下来,形成完善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要通过专项治理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规现象。主要是通过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决策透明性,有效地避免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为达到这几个工作目的,周四波副局长要求各上市公司务必要加强学习,完善制度,认真自查,彻底整改,把专项治理活动真正落在实处。

在这次年会上,湖北证监局还对组织各上市公司董秘和证券事务代表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相关指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湖北证监局下一步还将组织全辖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考试。

 (上市公司监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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