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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入市须知
【时间:2007年03月14日】        【来源:湖北局】               【字号:      
一、 办理开户手续
    1
A股开户手续:投资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上海和深圳证券登记机构及其各地代理机构办理沪深两市的证券帐户,再凭已办理的证券帐户到券商的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沪市A股东帐户开户费为45元,深市A股东帐户开户费为55元,法人A股帐户沪、深两市开户费分别为400500元,(以上皆为沪、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费)。
    2
B股开户手续:根据证监会有关境内居民可投资B股的政策,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到券商办理沪深两市的B股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首先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划入券商在银行开设的B股保证金帐户,其中上海B股为美元帐户、深圳B股为港币帐户;其次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到券商办理资金和证券帐户,开立B股资金帐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19美元。沪市B股东帐户开户费为19美元,深市B股东帐户开户费为120港币。(以上皆为沪、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费。)

   
二、 委托交易规则
    1
A股、基金、债券基本交易规则: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交易单位为股,每100股为一手,委托买卖必须以100股或其整数倍进行。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100股以下的零股交易只能卖出不能买入,且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零股。
   
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A
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B股上交所为0.001美元、深交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交所为0.005、深交所为0.01
   
交易时间: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
          
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为连续竞价
   
委托方式:人工、电话、磁卡、热自助、网上交易、远程交易等委托方式。
    
人工当面委托即投资者填写委托单,通过柜台工作人员输入电脑,电话委托即投资者通过电话,经电话委托系统进行委托交易;磁卡自助委托即投资者用磁卡在刷卡委托机上经刷卡进入自助委托系统进行的委托交易;热自助委托即大户投资者可在行情分析电脑上利用弹出交易菜单直接进行的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即通过互联网利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委托交易,远程交易委托即利用城域网或电话拨号联入券商处的服务端从而利用远程交易软件进行的委托交易。
   
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PT股票只能在每周五以集合竞价方式交易,涨幅限制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5%,没有跌幅限制。但随着新退市制度在2002年全面执行后,PT股将在2002年上半年内逐渐销声匿迹。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首日的有效竞价为150元,即集合竞价时委托价格不得超过其发行价上下各150元,连续竞价时无此限制。
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含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T+1
交收制T即交易日,T+1即交易日后的第二天,所谓的T+1即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个交易日方可卖出。不过当天卖出股票可在成交返还后再买进股票,即资金的T+0回转,但提取现金还是要等到第二日。
    
但债券可以进行回转交易,即投资者买入的债券经交易主机确认成交后,可以在当日全部或部分卖出。
    2
B股基本交易规则:(与A股不同点)
沪市B股交易以美元为计价单位;深市B股交易以港币为计价单位。
T+3
交收:交易成交后证券与资金的交收在T+3日完成。
沪市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不须办理指定交易。
    3
、沪、深两市交易规则不同处
  (1B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深市为0.01港元、沪市为0.001美元;债券回购深市为0.01、沪市为0.005
  (2)对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深市对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让其即时参加竞价,将之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而沪市在其集合竞价时,申报价格无限制。
  (3)集合竞价时,当两个以上价位符合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时,深市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而沪市则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4)深市投资者可以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营业部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营业部卖出其证券。而沪市则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证所买卖证券需由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办理清算交收,投资者若需转出证券,必须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后重新申办。
    
5)深市证券在停牌期间,可以申报,申报也可以撤销,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而沪市开市期间停牌的证券,停牌期间,不接受申报,但停牌前的申报可以撤销。
    
6)深市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沪市流通股份1亿以下的股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流通股份1亿(含1亿)以上的股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
    
7)深市上市的A股、基金、债券(债券回购除外)的交易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A股、基金每笔大宗交易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00股(份),债券每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买卖的价格、数量等在交易日1455分前输入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成交价格不纳入实时行情及指数的计算。

   
三、 交易费用
    1
A股的交易费用: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0‰,沪市起点为10元,深市起点为5元;沪市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沪市起点为1元,深市没有过户费;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2
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5元,不收过户费。
    3
B股的交易费用:佣金为成交金额的4.3‰;印花税为成交金额的2‰;结算费为成交金额的0.5‰,深市其最高金额不超过500港币;深市交易规费按成交金额的0341‰缴纳。
    4
其它费用:委托费。柜台人工当面委托,不成交的收1元,成交的加收4元;网上交易,无论成交与否都免收委托费(不包括远程委托交易);其他委托方式,不成交不收费,成交后收5元。撤单费免收(柜台人工当面撤单除外)。磁卡无效委托收费为0.5/每次。申购新股每笔委托费为5元。

 

四、 分红派息、配股缴款、除权除息
    1
红股是利润分配免费派送予股东的股份;转增股是从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免费送予股东的股份;配股是公司增资扩股时老股东行使优先认股权。
    2
沪深两市的红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自动划到投资者帐户上,沪市送股到帐和上市交易日为R1日,现金股息派息日虽理论上为R2日,但由于沪市采用法人结算模式派现,投资者红利实际到帐日往往要顺延好几个工作日。沪市自200241日起,送股及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的上市日,由现行的R1日改为R2,即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在股权登记日(R)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深市送股到帐和上市交易日、现金股利的到帐日、配股缴款起始日均为R1日。(R为股权登记日)。
    3
配股缴款:配股除权日后券商的电脑内可查到有配股权帐户的可配数量即配股权证数,投资者根据自己可配数量、配股价行使配股委托,委托申报"卖出"配股权证。注意配股缴款起始日为R1日,缴款期通常为10个交易日,深市配股代码为080***,增发代码为070***;沪市配股代码为700***,上网发行增发代码为730***,向老股东配售代码为731***
    4
除权除息:XREX-Right表示除权,除权是指除去股票中领取股息和取得配股权、送红股权、转增股权的权利;XDEX-DIVIDENT表示除息,除息是指除去股票中领取现金股息的权利;DR为同时除权和除息。(注N为新股上市首日)。深市则无标记。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交易所在股权(债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在进行分红派息和配股时,会规定某一交易日为股权登记日或股息登记日,只有在该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才有获得分红派息和配股的权利。股权登记日和股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除权或除息基准日,该日交易的股票已被除权或除息处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和配股的权利。 
   
除权(息)价的计算公式:除权(息)报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即可理解为 
除权参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现金红利)/(1+送股率+配股率+转增率)

   
以华闻传媒(股票代码000793)为例:
  前收盘价:股权登记日2000310日的收盘价为23.46
  现金红利:0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3
  配股价格:11
  按公式计算:
  除权报价=[23.460)+11×0.3]÷10.3=20.58(元)

   
五、 全面指定交易与证券托管制度
    1
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所属的证券帐户指定于该机构所属席位号后方能交易的制度。但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采用结算会员制。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交所将自动拒绝接受申报指令。初入市者一般在开户时便办理指定交易,也可根据需要撤消和变更指定交易。B股境内居民股东帐户的指定于T1日生效。

    2
证券托管制度是深交所实行的制度,即投资者在哪个券商处买进的证券就托管在该券商处且只能在该券商处卖出,投资者如果想换家券商需办理转托管手续,即将其托管在某一券商处的证券转到另一个券商处托管。投资者办理证券转托管,申报数据中未指定证券代码的,视同其所有证券转出(含当日买进证券);指定证券代码而未指定证券转托管数量的,视同该券种全部转出(含当日买进证券),指定证券代码同时指定证券数量的,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按投资者指令办理。权证也可转托管。A股转托管每次收取30元手续费;B股转托管,境外投资者每笔按50港元收取,境内居民每次为100港元。转托管为T+1,即第二个交易日才转至转入券商处。

 

六、 新股申购
    
目前主要有三种:上网定价发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目前最为采用的方式)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目前基本上已不使用)。

    
上网定价发行申购:
     1
、新股发行当日T+0日(T为发行申购日),根据发行价和自己申购数进行申报买入委托,注意沪市新股代码为730***,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每一帐户申购数量的上限为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2
T+1日,申购资金冻结;
     3
T+2日,交易所验资,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并传送到券商处,同时公布中签率;
     4
T+3日,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5T+4日,解冻未中签的申购款。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方式:基本上与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相类似,相区别的是网上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的发行价格不确定,往往只给一个发行价格区间,即有申购下限与申购上限,投资者需要在该区间内确定自已所认同的价格,并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上网定价发行申购过程。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即新股发行与持仓市场挂钩,每持有一万元上市流通市值可申购一千股新股,投资者先申购,中签后缴款。
    
步骤:
    1
T-2日,发行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交易所根据前一个交易日即T-3日的收盘价统计投资者可申购的上限;
    2
T-1日,发行公司刊登发行公告;
    3
T+0日投资者按可申购上限申购新股;
    4
T+1日,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
    5
T+2日,主承销商公布抽签结果,投资者如果中签应保证资金帐户有足够的款项,以便券商扣缴新股认购款;
    6
T+3日,券商在开市前从中签投资者资金帐户中扣缴新股认购款;
    7
T+4日,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注: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无效、不能撤单。每1000股配一个号。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进行证券买卖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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