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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刘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
| 【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来源:湖北局】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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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文同志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樊襄城南街证券营业部襄樊汽车城证券服务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国泰君安司发[2008]88号)及所附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刘文(身份证号码:42060219730503153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刘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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