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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于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08年05月26日】        【来源:青岛局】               【字号:      

青证监发[2008]10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于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银证股份资审[2008]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我局决定核准于军(身份证号码:370202196110013510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对其担任你公司青岛热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职务无异议。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为于军办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自作出此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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