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证监发[2008]99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疆路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的申请报告》(国证营销字[2008]10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青岛新疆路证券营业部由现址迁往青岛市辽宁路153号的新址。请你公司切实做好原址客户分流和新址的开业准备工作,杜绝各类在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