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证监会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工作部署,结合青岛辖区今年更为严峻的防汛形势,青岛证监局于7月上旬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着力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保障证券投资者生命财产安全和证券交易正常运行。 第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汛工作。我局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与青岛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好以机构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把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第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我局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负责人立即组织本单位开展一次防汛工作的全面自查,查找防汛薄弱环节和问题。对于信息系统机房等重点部位,应切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查疏堵漏,落实防汛防雷等工作措施。 第三,防患未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我局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认真完善信息系统与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充实防汛工作相关内容。特别要预先制定好遇到重大险情时的人员疏散方案和抢险工作方案。
第四,实时监控,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工作。我局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强降雨期间各机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密切掌握水情、雨情、汛情,科学调度。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通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