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辖区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1992年以前,青岛辖区证券市场监管处于部门交叉管理、职能重叠的状态,即人民银行管理证券机构、体改委负责企业股份制改造,财政、财委、计委等部门也分别参与管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监管的通知》精神,1993年11月16日,经青岛市政府批准,青岛市证券管等部门也分别参与管理。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监管的通知》精神,1993年11月16日,经青岛市政府批准,青岛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式成立,成为对全市证券期货市场和股份制改革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的地方证券监管部门。1996年3月青岛市证管办又被中国证监会首批授予行使部分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辖区证券市场宏观监管体制。1994年10月青岛市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并接受青岛市证管办的指导和监督,至此,宏观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逐步确立。按照证券监管体制实行垂直管理改革的要求,1998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与青岛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证券监管机构交接备忘录,青岛市证管办改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1999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青岛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挂牌办公,青岛辖区的证券监管工作从此纳入了全国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之中。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证券市场监管,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中编办《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11号)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派出机构统一正式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ХХ监管局”,简称“ХХ证监局”。我单位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简称“青岛证监局”),自2004年3月1日起以新的名称对外行使职责。
青岛证监局职责
青岛证监局的主要职责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
青岛证监局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及《关于调整青岛证监局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的通知》(证监人教字〔2004〕43号)要求,青岛证监局内设五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加挂党委办公室的牌子)、上市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处、稽查处、期货监管处。
目前,青岛证监局共有正式工作人员21名,平均年龄34.8岁。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7人(博士在读2人),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者占100%。拥有注册会计师4人,公职律师3人,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1人,是一支年龄较轻、专业知识层次较高、充满朝气和活力的监管干部队伍。
办公室(党办)
办公室(党办)承担青岛证监局的办公文秘、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行政、财务管理、宣传、外事等项工作。
联系电话:(0532)85799520 85798502 传真:(0532)85798501
上市公司监管处
负责对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真实性、再融资等方面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涉及并购重组等事宜进行审核;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监管;建立和落实辖区上市公司监管责任制、风险分类监管制度、退市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各类监管档案;负责对辖区内拟发行公司的辅导改制进行监管,及时向上市部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对涉嫌违规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上市保荐人进行监管;组织对辖区内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证券从业活动进行监管。
联系电话:(0532)85799597 85798521 传真:(0532)85798510
机构监管处
负责对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内控建设、客户资金和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监管;监控和处置市场风险,打击非法证券机构网点;对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迁址、股权变更、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业务资格初审、年检,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负责对证券机构及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内基金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青岛证券业协会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532)85799598 85799522 传真:(0532)85798522
稽查处
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事项立案调查,办理证监会稽查部门交办案件调查和派出机构之间请求协助案件调查,为公安、司法等部门调查相关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处理有关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协助证监会做好证券期货市场立法工作,协调监督辖区内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工作,协助做好案件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处罚执行、案件诉讼即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2)85798513 85798523 传真:(0532)85798525
期货监管处
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公司及营业部业务活动、客户保证金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期货经营机构进行年检;负责对辖区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和解散申请进行初审;负责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负责辖区期货经营机构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日常监管;负责对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内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协调、指导期货业联席会议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532)85799521 85798529 传真:(0532)8579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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