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期货公司营业部:
为督促期货营业部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期货营业部的整体质量,我局将在近期对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检查的营业部范围。期货营业部现场检查的对象为:2007年12月31日前具有期货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期货营业部。
二、现场检查材料及报送时间。
为保证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各营业部应于2008年3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各一份):
1.河南辖区期货营业部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营业部2007年度报表(格式同月报);
3、营业部落实保证金封闭管理和安全存管情况的专题报告;
4、营业部所属期货公司填制的《期货营业部分类监管考核指标表》;
5、营业部所属期货公司出具的对营业部的2007年度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营业部200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合规守法性以及营业部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评价;
6、营业部负责人、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各从业人员的相关岗位;
7、《期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公章)(一式两份);
8、2007年11月的每日客户资金汇总表。
三、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对营业部进行抽查,重点核实保证金安全存管以及投资者开户实名制工作等。
各营业部应高度重视,及时向总部反映我局相关精神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送材料,积极配合我局的现场检查工作。
附件1、河南辖区期货营业部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