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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知识问答--投资者教育宣传材料
【时间:2008年02月20日】        【来源:河南局】               【字号:      

.什么是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的标准化的合约。期货合约可借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期货合约由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易时间、最小变动单位、涨跌停板限制、交割等级等条款组成,各条款是既定的标准化的,唯一变量是价格。

二、什么是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是多种期货交易关系的总和。它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现货市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度组织化和高度规范化的市场形式。既是现货市场的延伸,又是市场的又一个高级发展阶段。从组织结构上看,广义上的期货市场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

我国目前有四家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种有十四个,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1号、2号)、豆粕、玉米、豆油,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硬冬小麦、强筋小麦、白砂糖、棉花、PTA,中国金融交易所目前正在筹备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

三、什么是期货交易

所谓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内成交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交易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期货交易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合约标准化-这种标准化是指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的品级、数量、质量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只有价格是变动的。
    2.
场所固定化-期货交易具有组织化和规范化的特征期货交易是在依法建立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一般不允许进行场外交易,因此期货交易是高度组织化的。
    3.
结算统一化-期货交易具有付款方向一致性的特征,期货交易是由结算所专门进行结算的。所有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必须送到结算所进行结算,经结算处理后才算最后达成,才成为合法交易。
    4.
交割定点化-期货交割必须在指定的交割仓库进行。
    5.
交易经纪化-期货交易不是由实际需要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在交易所内直接见面进行交易,而是由场内经纪人即出市代表代表所有买方和卖方在期货交易场内进行。
    6.
保证金制度化-交易者在进入期货市场开始交易前,必须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以便为所买卖的期货合约提供一种保证。保证金制度的实施,不仅保证交易双方履约,并且使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特征。
    7.
商品特殊化-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商品价格是否波动频繁;二是商品能否耐贮藏并运输;三是商品的等级、规格、质量等是否比较容易划分。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商品,才有可能作为期货商品进行期货交易。
    8.
交易双向化-期货交易买卖不分先后,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

四、期货市场有哪些功能

1.回避价格风险的功能。即生产经营者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实现预期利润。
    2.
发现价格的功能。指期货市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竞争的期货交易运行机制,形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期货价格的过程。
    3.
有利于市场供求和价格的稳定。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是在未来一定时间履约的期货合约。它能在一个生产周期开始之前,就使商品的买卖双方根据期货价格预期商品未来的供求状况,指导商品的生产和需求,起到稳定供求的作用
    4.
节约交易成本。期货市场为交易者提供了一个能安全、准确、迅速成交的交易场所,提供交易效率,不发生三角债,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五、期货市场有那些风险管理制度

1.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每一个交易者必须按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参与期货交易的每一个交易者履行合约的诚信。
    2.
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它最低限度保证每一个交易者的保证金能抵御一天的交易风险。
    3.
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4.
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通过经纪会员)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5.
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制平仓的制度。
    6.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六、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的基本区别

比较内容

期货市场

证券市场

交易目的

提供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场所

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交易对象

期货合约

上市公司股票

标的物

大宗商品、金融产品

上市公司

占用资金

只需标的物价值5%-10%左右保证金

需占用股票价值100%资金

交易特点

有做空机制和T+0机制

没有做空机制和T+0机制(中国)

风险特征

保证金制度扩大了市场风险

相对风险较小

交易机会

市场机会多

市场机会相对较少

价格决定因素

合约标的市场物供求情况

经济周期和上市公司业绩

持有时间

合约到期日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退市

七、期货市场的基本术语?

期货合约:经批准在交易所交易大厅内签定的,商品质量、交割地、交割期等均已标准化的交易契约。

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竟价撮合时间。集合竟价时间(859-900)内不能下单,而集合竟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市后竟价交易。集合竟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高于集合竟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竟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竟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开盘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

收盘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最高价: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高成交价。

最低价: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低成交价。

申买量: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申卖量: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结算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持仓量: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边数量。

成交量: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

涨跌幅:某商品当日收盘价与昨日结算价之间的价差.
涨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最高限价(涨停板额=昨结算价+最大变动幅度)
跌停板额:某商品当日可输入的最低限价(跌停板额=昨结算价-最大变幅)

分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超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市场,借用其他会员席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规避交易所持仓限量规定,其在各个席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交易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限量。
头寸(交易部位): 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移仓(倒仓):交易所会员为了制造市场假象,或者为转移盈利,把一个席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另外一个席位上的行为。
基差:同一商品当时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如不另行指出,一般是用近期期货合约月份来计算基差。
逼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空逼多两种方式。
对敲:交易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造市场假象,企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者市场持仓量,蓄意串通,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或价格进行交易或互为买卖的行为。
平仓: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结算原先所做的新单。
开仓: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看涨行情做多头(买方),另一种是看跌行情做空头(卖方)。无论是做多或做空,下单买卖就称之为开仓
升水:
1)
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
2)
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
3)
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交割: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商品转移。各交易所对现货商品交割都规定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式。
买空:相信价格会涨并买入期货合约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
卖空:看跌价格并卖出期货合约称卖空空头,亦即空头交易。套利:投机者或对冲者都可以使用的一种交易技术,即在某市场买进现货或期货商品,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并希望两个交易会产生价差而获利。

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质押: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仓储费用:持有现货商品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损耗、利息等。

合约月份:期货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平仓,补进:在市场上通过补进(如原有部位在空头)或回抛(如原有部位是多头)结清空盘部位。

套期保值:通过在期货市场取得一个与现货交易相反部位期货合约的方法,来回避因价格波动对现货买、卖造成的损失,起到经济保险的作用。

初始保证金:取得一个期货部位所交纳的初始费用。通常为合约价值的510%。

跨商品套期图利: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卖出(或买进)相同交割月份的与买进(或卖出)商品相关的另一种商品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跨月套期图利: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某月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卖出(或买进)同种商品但不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跨市套期图利:在某一个交易所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同时又在另一个交易所卖出(或买进)相同商品相同月份的期货合约,日后分别进行对冲,以期获利。

逆向市场,倒挂市场:同一商品的现货或近期期货价格高于远期期货价格的市况。

最后交易日: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尚未清算的期货合约,须通过相关现货商品或现金结算方式平仓。

八、什么是股指期货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相比,有很多明显的区别:

1)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

2)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在进行股值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

3)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4)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

九、股票现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与股指期货投资有什么关系?

由于政局动荡、战争、自然灾害、宏观经济波动等全局性因素的作用而使市场上所有股票的持有人普遍面临的风险,称之为系统性风险。股票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所有股票的走势都会受到影响,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走势也必然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股指期货可以被用来对多样化投资无法规避的系统性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这是由于股指期货与股价指数受相近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一致,投资者可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够在较大程度上规避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十、股指期货有什么特点?

股指期货至少具有下列特点:

1)跨期性。股指期货是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2)杠杆性。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全额支付合约价值的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例如,假设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为10%,投资者只需支付合约价值10%的资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控制10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当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3)联动性。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4)高风险性和风险的多样性。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风险等。

十一、股指期货有哪些主要功能?

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风险规避功能

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个部分,非系统性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将这类风险的影响减低到最小程度,而系统性风险则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加以规避。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会下跌的投资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2)价格发现功能

股指期货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通过在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发现价格的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速度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优先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3)资产配置功能

股指期货交易由于采用保证金制度,交易成本很低,因此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来作为资产配置的手段。例如一个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打算抓住这次投资机会,但由于投资于债券以外的品种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此时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买入股指期货,就可以获得股市上涨的平均收益,提高资金总体的配置效率。

十二、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十三、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是如何构成的?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组成包括投资者、期货公司、中金所、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等。

1)投资者。投资者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体,不仅是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股指期货市场所服务的对象。

2)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投资者的指令、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的中介组织。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资格。

3)中金所。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交易所。我国股指期货将在中金所挂牌交易。

4)监管机构。期货市场是受政府监管的。例如美国的期货市场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我国国内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股指期货也不例外。

5)自律组织。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如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于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6)相关服务机构。股指期货交易还涉及到其他一些服务机构,例如为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国家还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此外,还有保证金存管银行、信息服务商等相关服务组织。

十四、中金所在股指期货市场中起到什么作用?

中金所是为各类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股指期货的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机构,并作为中央对手方依照中金所规则担保股指期货的履约,其本身并不参加股指期货的交易。中金所主要有以下职能:

1)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

2)制定业务管理规则;

3)实施自律管理;

4)发布市场交易信息;

5)提供技术、场所、设施等服务。

十五、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一般通过期货公司完成。期货公司作为股指期货交易的中介机构,主要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投资者指令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投资者账户进行管理,控制投资者交易风险;

3)为投资者提供股指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

十六、股指期货投资者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价值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2)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期现套利)、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套利)、不同股指期货合约(跨商品套利)或者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3)投机者,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十七、股指期货投机交易的风险管理有哪些基本要求?

所谓投机,是指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预测,通过“在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而获利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出去的风险,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投机者在风险管理中应高度重视至少以下五点:

1)准确预测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把握趋势;

2)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止损点并严格执行;

3)对获利目标的期望应适可而止,切忌贪得无厌;

4)尽可能选择近月合约交易,规避流动性风险;

5)由于投机机会的稍纵即逝以及市场行情的千变万化,资金管理非常重要。

投机交易对知识、经验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因此一般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十八、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及其作用?

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可由无套利模型决定,一旦市场价格偏离了这个理论价格的某个价格区间(即考虑交易成本时的无套利区间),投资者就可以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上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利润,这就是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也即,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中,两者价格的不一致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可能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获得利润。

举例来说。如果股指期货价格被大大高估,比如58日某时某股票指数为1200点,而对应的5月末到期的股指期货价格是1250点,那么套利者可以借钱120万元,买入现货指数对应的一篮子股票,同时以1250点的价格卖出3张股指期货(假设每张合约乘数为300/点)。到5月末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时候,股票指数跌至1100点,那么该套利者现货股票亏损为:120万×(1100/1200-120=-10万元。假设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采用现货指数价格,即1100点,那么3张股指期货合约可以获利(1250-1100)×3×300=13.5万元。如果借款利息为5000元,那么套利者就可以获利3万元。

期现套利对于股指期货市场非常重要。一方面,正因为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之间可以套利,股指期货的价格才不会脱离股票指数的现货价格而出现离谱的价格。期现套利使股指价格更合理,更能反映股票市场的走势。另一方面,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套利行为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也增加了股票市场的交易量。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交易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进行。

十九、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原理是什么?

股指期货之所以具有套期保值的功能,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的价格与股票现货的价格受相近因素的影响,从而它们的变动方向是一致的。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与股票现货市场相反的持仓,则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他必然会在一个市场上获利而在另一个市场上亏损。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获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

例如,在20061129日,某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组合(贝塔系数为1)总价值为500万元,当时的沪深300指数为1650点。该投资者预计未来3个月内股票市场会出现下跌,但是由于其股票组合在年末具有较强的分红和送股潜力,于是该投资者决定用20073月份到期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假定合约乘数为300/点)来对其股票组合实施空头套期保值。

假设11290703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价格为1670点,则该投资者需要卖出10张(即500万元/1670点×300/点))0703合约。如果至200731日沪深300指数下跌至1485点,该投资者的股票组合总市值也跌至450万元,损失50万元。但此时0703沪深300指数期货价格相应下跌至1503点,于是该投资者平仓其期货合约,将获利(1670-1503)点×300/点×10=50.1万元,基本弥补在股票市场的损失,从而实现套期保值。相反,如果股票市场上涨,股票组合总市值也将增加,但是随着股指期货价格的相应上涨,该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市场的空头持仓将出现损失,也将基本抵消在股票市场的盈利。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实际交易中,盈亏正好相等的完全套期保值往往难以实现,一是因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使套期保值者难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意的数量和交割日;二是由于受基差风险的影响。

二十、何谓基差?它对套期保值有何影响?

理论上认为,期货价格是市场对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预估值,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由于影响因素的相近,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往往表现出同升同降的关系;但影响因素又不完全相同,因而两者的变化幅度也不完全一致,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基差来描述。基差就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间的价差,即,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基差有时为正(此时称为反向市场),有时为负(此时称为正向市场),因此,基差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实际运行变化的动态指标。

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从套期保值的原理不难看出,套期保值实际上是用基差风险替代了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从理论上讲,如果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之初与结束套期保值之时基差没有发生变化,就可能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套期保值者在交易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差的变化,并选择有利的时机完成交易。

同时,由于基差的变动比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各自本身的波动要相对稳定一些,这就为套期保值交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且,基差的变化主要受制于持有成本,这也比直接观察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的变化方便得多。

二十一、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1)品种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与要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品种相同或尽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两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价格走势的一致性。

2)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现货市场的拟交易时间尽可能一致或接近。

3)方向相反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实施套期保值操作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必须相反。由于同种(相近)商品在两个市场上的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因此必然会在一个市场盈利而在另外一个市场上亏损,盈亏相抵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4)数量相当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的期货品种其合约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现货市场上要保值的商品数量相当;只有如此,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亏损)与另一市场的亏损(盈利)相等或接近,从而提高套期保值的效果。

二十二、什么是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就是用以反映整个市场上各种股票市场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指标。在股票市场上,成百上千种股票同时交易,股票价格的涨落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有一个总的尺度标准、即股票价格指数来衡量整个市场的价格水平,观察股票市场的变化情况。

股票价格指数一般是由一些有影响的机构编制,并定期及时公布。国际市场上比较著名的指数有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等。

二十三、沪深300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200548,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发布沪深300指数。它以200412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25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限公司管理。

1)指数选样

指数成份股的数量:300

指数成份股的选样方法

选样空间:股票上市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剔除其他经专家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选样标准: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选样方法: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2)指数计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

自由流通比例(%

10

(10, 20]

20, 30]

30, 40]

40, 50]

50, 60]

60, 70]

70, 80]

80

加权比例(%

自由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3)指数修正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 除 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除息、除权、停牌、摘牌、股本变动以及停市。

4)成份股的定期调整

 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时,自退市日起,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过去最近一次指数定期调整时的候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调入指数的股票替代。

最新规则调整: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进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以2006125日为例,沪深300指数权重从大到小排名前30位的成份股见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权重(%)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权重(%)

1

600036

招商银行

4.47

16

600009

上海机场

1.14

2

600016

民生银行

3.61

17

601988

中国银行

1.08

3

000002

万科A

2.85

18

000063

中兴通讯

1.06

4

600019

宝钢股份

2.48

19

600005

武钢股份

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