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嘉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安阳营业部的申请》(嘉合总字【2008】028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设立安阳营业部,该营业部名称为中期嘉合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安阳营业部(以下简称该营业部)。
二、核准该营业部负责人为王自勇。
三、核准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为安阳市人民大道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南角金豪商住楼第三层D号。
四、核准该营业部营业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
五、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登记手续,并于办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到中国证监会领取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二○○八年十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