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辖区各证券营业部:
为适应证券营业部常规监管工作要求,结合运营模式、执行新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变化,证监会对原营业部监管系统相关月度报表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证券营业部监管报表》(以下简称《监管报表》)。为做好《监管报表》的报送工作,确保报送信息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辖区证券营业部每月上报《监管报表》的汇总和分析,是对证券公司常规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了解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行业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生成、核对、汇总、报送等相关的内控机制,营业部财务、业务、合规、电脑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相互配合,指定专人负责《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确保报送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 自2008年7月份起,各证券营业部要通过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报送《监管报表》。
三、 各证券营业部在2008年7月30日前完成2008年6月份报表的首次报送工作;在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2007年12月份、2008年1月份至5月份报表的补报工作.
四、 自填报2008年7月份报表开始,各证券营业部要在每月10日前通过系统报送上月《监管报表》。6月份和12月份要同时报送由营业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确认意见的书面《监管报表》。 五、 每月11日起,《监管报表》报送系统将被锁定。营业部需要重报和更正报表的,可由营业部负责报表报送人员报告我局机构处有关人员解除锁定;营业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营业部需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由营业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我局机构处有关人员审核同意解除锁定后,再进行补报操作。
六、针对不合规、信息系统故障、涉诉及或有负债、重大事项等情况,各证券营业部要在“调查问卷”备注栏中简要说明;发生重大违规问题、风险事项及安全事故等情形,应当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向我局报送详细书面报告。
七、《监管报表》报送信息质量和及时性,将建议我局向河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营业部评先提供监管意见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报送问题较多的营业部,我局将进行现场或专项检查,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措施,记入监管档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柳虹 0371-65618670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