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证券公司摸底核查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证券公司提高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公司200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利用证券公司2005年度年报审计进一步核实证券公司风险情况的通知》精神,近日,我局分别对辖区证券公司和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发文件,就年报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公司要高度重视2005年度会计审计工作,严格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必须将所有账外事项并入账内,充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编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公司董事长为年报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要抽调精兵强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确保审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完成。二是要求公司积极配合事务所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与年报审计相关的全部资料,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年报审计工作。三是要求公司及时向公司股东单位、董事会全体成员提供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有关专项报告及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获得相关股东、董事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并与年报同时向我局备案。四是要求会计事务所加强与我局及会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致监管当局函”等方式,及时报告、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违法违规问题及影响审计意见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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