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责任制》相关要求,安徽证监局结合日常监管,从六个方面落实对辖区会计与评估机构的一线监管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工作执行体系。按照监管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安徽证监局研究制定了《安徽辖区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由公司处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协作,会计专业技术小组提供及时技术支持,并且与监管责任制要求相衔接的监管工作执行体系,从而为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会计与评估机构相关监管规程。在认真学习领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现场检查、监管档案管理、监管协作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各处室结合辖区会计与评估机构的实际及过往监管实践,研究制定了相应工作执行计划。2007年上半年,各相关处室在具体工作中,按执行计划对辖区内会计与评估相关中介机构实施了现场检查,落实了年报监管工作事项等。
三是实施对会计与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2007年上半年,针对辖区相关会计与评估机构是否落实我局2006年巡检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的事项,组织实施了对相关机构的回访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整理上报。
四是结合年报审计工作,加强对会计与评估机构证券期货执业活动的监管。结合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年报编制监管工作,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辖区内相关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年报审计工作,实施了事前提醒督导、事中及时跟进和事后及时检查三阶段的持续监管工作,促进了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规范执业。
五是建立健全会计与评估机构监管档案。根据证监会《关于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监管档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向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下发了《关于上报相关机构基础资料及证券期货执业活动相关资料的通知》,对档案资料的上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已在着手建立相关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
六是做好实施新会计准则、新审计准则的相关工作。一方面,采用内部讲课、外派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监管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强化监管责任人对新准则的理解掌握。另一方面,组织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辖区上市公司,认真实施了新会计准则调研工作。根据会会计部部署,我局对4个准则项目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并形成了相应新审计准则研究报告和《关于安徽辖区新会计准则调研工作总结的报告》上报会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