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对林传慧等同志证券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国证人字〔2007〕102号)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巴曙松(身份证号码:420111690815569)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巴曙松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手续。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