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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三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时间:2008年08月25日】        【来源:山东局】               【字号: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准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发改委今后将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等。
    
根据方案,发改委今后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此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方案还明确,发改委今后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根据新三定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设28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029名。


                                                         (
以上文章摘自《证券时报》,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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