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处、期货监管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信息调研处、党务工作办公室,其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本局公文处理、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公开及相关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其他综合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资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外事外联、接待、基建管理、政府采购及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硬件维护;负责辖区内行政许可事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以及投资者教育等工作;牵头负责本局维稳及应急管理工作。
二、上市公司监管一处。负责辖区上市公司的现场监管和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提出立案稽查建议;负责辖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对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进行核查;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监管;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上市公司防范退市风险;负责出具辖区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初步意见;负责对辖区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监管;负责建立和管理辖区上市公司的持续动态监管记录和监管档案;负责建立辖区上市公司诚信记录;负责处理涉及辖区上市公司举报或媒体质疑;组织实施除上市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外的董事和监事培训;负责对辖区上市公司股价异动实施监管;对辖区上市公司实施风险分类监管;负责建立落实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在辖区内的相关从业活动进行监管;研究分析辖区上市公司总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等。
三、上市公司监管二处。负责辖区内拟发行公司的辅导改制、上市保荐工作。接受辅导备案材料并进行登记管理,受理辅导机构报送的辅导报告并经过调查验收后,向发行监管部报送辅导监管报告,对辅导机构履行辅导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必要的协调;负责落实发行监管部的有关保荐机构执业质量方面的监管要求,对保荐机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管,对保荐机构的有关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拟发行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在股票发行审核和承销过程中涉嫌违规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四、机构监管处。负责对辖区 内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包括: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核,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迁址审核,证券公司风险的监控和处置,打击非法证券交易网点;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业务资格初审、年检;对基金管理公司开业申请、分公司设立申请的现场检查,自律备案,信息披露监管,数据统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高管人员执业活动监管;对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核查等。
五、期货监管处。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管。包括:对期货经营机构的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期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管,期货公司风险的监控和处置,期货经营机构的保证金监管,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住所等事项变更的审核,营业部设立和终止及变更事项审核,期货经营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信息披露监管,数据统计,期货经营机构高管人员执业活动监管,对从事期货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IB业务的监管;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业务资格初审,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业务合规性监管;对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核查等。
六、稽查一处。主要承担证监会交办或本局自行立案的案件调查;证监会相关部门或其他派出机构请求的协查事项;做好或协助做好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审理、听证、处罚监督执行等后续性工作;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非正式调查;牵头组织或协调配合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组织指导辖区证券期货领域反洗钱相关工作。
七、稽查二处。牵头组织本局案件复核委员会,并承担日常工作;审核局内重要文件、工作规程及重要合同等法律文件;协助监督辖区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实施和执行;审核拟采取的重要行政监管措施的合规性或重要信访事项的回复意见;承担法制调研和普法工作;承担法律专业小组的日常工作,为本局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对辖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处理涉及本局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牵头承担辖区诚信建设工作等。
八、信息调研处。牵头负责本局重要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负责辖区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发布;负责本局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告;组织协调辖区市场的调查研究;联系有关新闻媒体,负责本局宣传工作;编辑出版内部刊物;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党务工作办公室(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工作,包括:承办党委会议、纪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筹备、记录等具体工作,对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规定开展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对人员录用、干部调配、职务任免、培训、考核、机构编制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