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证监期货字[2008]56号
浙江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姜健钢营业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浙永司[2008]字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核准姜健钢(身份证号码:330105197911260619)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姜健钢的任职手续,并于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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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