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证监机构字[2008]60号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烟台南大街证券营业部莱州证券服务部同城迁址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我局决定核准你公司烟台南大街证券营业部莱州证券服务部由莱州北路838号同城迁至文化东路628号。
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后可进行服务部新址筹建工作,筹建期为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逾期本决定自动失效。
在新址服务部筹建完毕后,你公司须向我局提出开业验收的申请,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筹建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