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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山东证监局职能
【时间:2009年05月15日】        【来源:】               【字号:      

    根据证监会授权,我局主要承担山东辖区(不含青岛)资本市场的一线监管职责,并完成证监会系统的协作监管任务,具体包括:一是对辖区内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辅导进行监管;二是对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以及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规范运作;三是及时揭示和处置市场风险;四是依法查处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五是履行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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