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拟在宁波市迁址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国信〔2007〕 49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南海黄岐证券营业部迁入宁波。
接文后,请你公司抓紧时间按规定做好相关筹建工作并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请按我局《行政许可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上报开业验收申请报告。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