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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大道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时间:2009年02月20日】        【来源:宁波局】               【字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新城大道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08]2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新城大道服务部规范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

你公司应当在接到本批复后,按照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在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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