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耀辉同志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彩虹北路证券营业部镇海证券服务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国泰君安司发字〔2008〕4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沈耀辉(身份证号码:33022419760617671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你公司可办理沈耀辉的任职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报我局备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