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宁波营业部的申请》(天马经字〔2008〕第028号)、《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天马经字〔2008〕第02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3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设立宁波营业部,该营业部名称为浙江天马经纪有限公司宁波营业部(以下简称该营业部)。
二、核准该营业部负责人为楼培养(身份证号码:330901650126001)。
三、核准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为宁波市海曙区南站东路16号15楼。
四、核准该营业部营业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五、你公司应当持本批复和有关申请材料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该营业部的登记手续,并于办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期货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到中国证监会领取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自领取该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营业部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和浙江证监局备案。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