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宁波证监局通过开展“信息披露规范年”活动,改善监管方式,从三个方面切实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一是要求辖区上市公司签订《宁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承诺书》,进一步增强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意识,促进辖区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从源头上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下发《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办法(试行)》,对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分类监管。评价办法从五大方面、三十二小项全面评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依据评价结果对不同等级的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在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的同时,实现了监管力量的合理配置和监管效率的提升。
三是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股价异动监管规程》。针对辖区上半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出现股价异动与信息披露联动的情况,及时修订了监管规程,明确了监管程序和措施,加强了对股价异动的敏感性和反应速度。同时,今年以来,宁波证监局突出重点,提高现场检查频率,对违规公司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在辖区上市公司中起到了震慑作用,提高了监管工作的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