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余海根同志任职资格的申请》(中银证股份资审〔200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余海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余海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按规定到工商部门换领工商营业执照,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在完成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并将变更后的营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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