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金欢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银证股份资审〔2008〕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金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金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