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证监上市字〔2009〕12号
辖区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董、监事法律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监管培训试行办法》(浙证监上市字〔2008〕156号)的要求,决定在杭州举办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总第10期)董事、监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监管培训试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在每个任期第1年内,必须参加一次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开批评、内部批评,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内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各上市公司应据此明确应参加培训的人员,并积极做好报名和组织工作。
二、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5月20日13:00至17:00;
培训时间:5月21日上午至5月22日上午;
考试时间:5月22日下午。
地点:杭州开元之江度假村(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号,钱塘江大桥“一桥”南岸;电话:0571-86696888)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为基础内容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辖区典型案例剖析;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讲解;董事、监事应具备的财务知识。
考试成绩合格者将予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培训费用为1500元(含讲师费、资料费、场租费、餐费等)。学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各公司应于5月10日前将填妥的《培训报名表》传真至我局(传真号码:0571-87027172)。同时,登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数据报送平台”(网址:http://data.csrc.gov.cn),进入“上市公司数据交换系统”中的“高管资格培训”项目,在“培训预约报名”栏目中进行报名。
另外,我局计划于今年8月中旬及11月下旬举办辖区董事、监事培训提高班和基础班各一次,参加提高班的人员必须已经参加过我局组织的董事、监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请各上市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
陈才溢(上市公司监管一处) 0571-88473370;
燕东来(上市公司监管二处) 0571-88473500;
陈龙法(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0571-87074797。
附件:培训报名表.doc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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