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证券机构:
2009年2月6日,浙江证监局在杭州召开了辖区证券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邵锡秋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坚定信心,合规经营,努力推进辖区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讲话。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坚定信心 合规经营
努力推进辖区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在浙江证券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邵锡秋
(2009年2月6日)
各位代表:
2008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国际金融经济形势动荡加剧、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证监会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重点,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09年辖区证券机构监管工作会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剖析行业现状和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2008年10月召开的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在全面回顾历史、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客观分析当前形势的基础上,为证券行业的下一步发展明确了方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消化,并结合浙江的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
去年以来资本市场发生的深刻变化,是对证券行业综合治理以来的改革思路、发展路径和监管理念的一次全面检验。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107家持续经营的证券公司净资本2887亿元,净资产3585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482亿元,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进一步改善,全行业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的趋势,打破了“一轮行情毁掉一批券商”的怪圈魔咒。实践证明,我们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的方向是正确的,遵循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是正确的,贯彻循序渐进、有序开放的策略是正确的,坚持抓监管、防风险的路子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坚定中国有必要、也完全能够建设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的信心。建设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必然需要一个强大的证券行业。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证券行业的功能定位,按照十七大的要求,把提高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作为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化困难为机遇。当前,我们面临着一系列的严峻挑战。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基本特征依然明显;证券市场在经历了深度调整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的任务依然艰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金融危机的影响将进一步显现;综合化经营趋势和对外开放扩大,将使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形势,加深对机遇和挑战的认识,坚定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信心。今年,证监会将推进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扩大证券公司直接投资和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探索证券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参股、健全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专业评审机制等工作。各证券公司要充分把握有利时机,不断开拓进取。
二是吸取教训,合规经营,准确把握功能定位。综合治理前全行业经历的系统性风险和当前的国际金融海啸给我们提供了活生生的案例,我们要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坚持合规经营和资本稳健原则,准确把握市场功能定位。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取信于客户、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才能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只有把握证券公司为资本市场提供专业中介服务这一基本功能定位,才能发挥证券公司的独立作用,抵御变幻莫测的市场风险,与市场同发展,与客户共成长。
三是苦练内功,突出特色,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的要求。证券公司要把提高核心竞争力作为主要任务,在经营管理,专业技能、风险防控、业务开拓和持续盈利等方面苦练内功,提升专业水平。要结合投资者和市场发展需求,围绕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基本功能,确定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在市场上逐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证券公司打造成为“治理健全、风控有效、资本充足、诚信合规、专业精湛、服务优良”的现代金融企业。
四是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客户服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各证券经营机构应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对客户负责的意识,充分了解客户,合理确定合格投资者,推荐适当产品和服务。要承担起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市场主体责任,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提升投资者投资理财知识水平,压缩非法证券活动的生存空间。今年,证监会将研究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区别投资者的不同市场风险认知水平和承受能力,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建立与此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
二、2008年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回顾
2008年,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围绕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重心,以投资者账户清理规范、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和营销行为的规范管理为抓手,扎实工作,敬业奉献,维护了辖区市场秩序,促进了各证券经营机构的规范发展。在国内证券市场出现深度调整的情况下,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落实责任、有效应对,全年未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和恶性事件,合规经营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截至2008年底,辖区共有3家证券公司,176家证券营业部,77家证券服务部,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辖区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402.28万个,证券账户608.53万个;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415.63亿元,指定与托管证券市值1710.82亿元。2008年,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累计代理证券交易额5.94万亿元,比上年减少 37%,占全国的9.16%;实现手续费收入77.27亿元,比上年减少48%;实现利润50.77 亿元,比上年减少46%。上述经营指标的下降幅度与全国基本一致。辖区代理证券交易额居全国第四位,证券营业部部均盈利水平仍为全国第一。
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责任,全力维稳,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一是全面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上半年,我局先后开展了两轮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存在隐患的证券经营机构及时进行整改,提高了证券经营机构IT治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突出抓好奥运维稳工作,确保平安奥运。奥运前夕,我局召开了辖区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认真落实维稳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力争维稳工作不留死角。奥运期间,我局与相关证券经营机构共同努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辖区市场平稳运行,未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是全力抓好信访事项的处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由于行情持续下跌,加上部分营业部客户服务质量差、营销环节管理不善等因素,投资者不满情绪加剧,过去一年里信访投诉大量增加。我局全年共受理了107起涉及证券经营机构的信访事项。特别是奥运期间,有部分投资者声言要进京上访,我局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效制止了投资者的过激行为,妥善化解了风险隐患。
(二)扎实做好账户规范工作,圆满完成账户规范验收
账户规范是关系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多个检查小组,历时两个月,圆满完成了辖区3家证券公司的账户规范核查验收工作,共现场检查证券营业部31家,比对账户235万户,抽查各类账户近2万户。由于工作出色,我局被证监会评为证券监管系统账户规范先进集体。
针对投资者教育检查中发现的非现场开户、开立非正常交易账户等违规行为,我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账户开户实名制和建立客户影像档案;严禁非现场、非本人开户;严禁批量开立学生户、老年户等无效账户。8月,我局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账户日常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完善账户开户和复核制度,建立账户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巩固账户规范成果。在我局的督导下,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实现新开户账户100%拍照或建立影像档案,确保落实账户实名制。
(三)规范证券经纪业务,确保辖区市场有序竞争
一是规范市场营销行为。在营业网点调整、市场占有率考核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市场平衡受到了冲击,个别营业部的过度营销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我局从稳定辖区市场、确保有序竞争的大局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遏制了不规范营销活动的蔓延。
二是规范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业务。针对证券营业部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业务的投诉剧增的情况,我局向辖区证券经营机构下发通知,明确了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严禁故意设置障碍、拖延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三是严格证券经纪人管理。4月份,我局下发通知,严禁各证券经营机构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或营销人员开展营销活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我局加大了对证券经纪人管理的监管力度,对个别仍存在聘用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客户开发、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了处理和通报。10月份开始,我局对辖区证券经纪人实施报备管理,并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对营销活动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
(四)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提升自我约束能力
我们实地走访调研了多家试点类证券公司,了解其合规管理制度建设进程和具体开展情况,为做好督导推进工作积累经验。我局多次召开座谈会,指导辖区证券公司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合规管理制度。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辖区3家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08年12月底,3家公司均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合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合规总监也已到位履职,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搭建完毕,各公司在分支机构均设立了合规专员。
(五)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
一是鼓励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壮大资本实力。影响辖区证券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是规模偏小,资本实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弱。我局鼓励和引导各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新的股东,尤其是优秀民营企业。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的同时,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经过近年来的增资扩股,浙商证券注册资本已达21.2亿元,财通证券注册资本已达11.26亿元。
二是支持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开展创新业务。我局积极鼓励和引导各证券公司控股优秀的期货公司,打造证期合作发展的局面,并积极开展IB业务准备。目前,财通证券已入主永安期货、浙商证券已控股天马期货,中信金通证券则与中证期货合作,3家公司均顺利取得IB业务资格。在证监会的支持下,有关公司新业务牌照申领工作有序推进,财通证券已经获得承销和自营业务资格,浙商证券也恢复了开展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六)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防范行业风险
一是及时制止并清理“银证伴侣”、“股票典当融资”等业务。自今年5月开始,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试行“银证伴侣”业务,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每日在银行和证券间划转,降低券商每日的同业存款量。我局发现后,认真分析研究其业务流程,认为该业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侵害投资者权益和证券行业合法利益。在向证监会报告的同时,我局督促各证券公司对风险隐患进行摸排,并采取技术手段限制系统自动划转资金。在证监会支持下,我局与浙江银监局深入合作,及时清理了该项业务。
11月底,有一名为“联邦经纪网”的机构在向辖区证券公司推销 “股票质押典当融资业务”,存在诸多风险隐患。我局发现后,立即要求辖区有关公司停止与联邦经纪网的接触,不得为其业务开展提供便利。
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证券行业生存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深刻改变。我局从实际出发,结合辖区证券行业发展现状,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紧密结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证券机构监管理念创新、第三方存管制度下证券经纪业务创新监管、证券经纪人薪酬税务处理、证券营业部前后台分离模式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向证监会和地方政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取得了积极效果。
(七)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2008年,我局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了多层次的现场检查,包括投资者教育工作检查、信息安全检查、经纪业务合规检查、基金代销业务检查、期货IB业务开业准备检查等。在检查过程中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提高了检查工作成效。
二是强化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监管。督促各投资咨询机构合规展业,维护投资者权益;认真做好4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年检工作;督促1家投资咨询机构迁出辖区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不留风险隐患;审核同意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辖区设立2家分公司,提升浙江投资咨询服务水平。
三、当前形势下辖区证券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维稳形势依然严峻,信访投诉压力较大
今年资本市场维稳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可能对证券市场和社会稳定形成压力。
一是证券市场不稳定性依然突出。当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国内外环境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还将持续,其严重后果还会进一步显现。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证券市场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对投资者承受能力和信心仍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二是非法证券活动造成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非法证券活动依然存在,特别是非法投资咨询活动。一些非法公司打着销售股票分析软件、内参资料等幌子,诱骗投资者,还有一些非法咨询公司在媒体上大肆宣传,利用极富诱惑力的广告诱骗投资者。这些非法证券活动严重影响了辖区证券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三是证券经营机构信息安全仍需强化。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关键设备性能不高,设备超期服役;营业部双路供电比例不高,发电机自备率低,UPS容量配备时间过短;网络安全漏洞较多,机房等重要场所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系统口令设置过于简单或长时间不更改口令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同质化竞争严重,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不强,仍然采用粗放的经营模式,同质化相当严重,导致恶性竞争局面未能根本改观。
一是违规批量开立无效账户。账户规范工作结束后,仍然发生了个别经营机构贴钱招揽无真实投资意愿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农民、老年人等批量开立无效账户,造成了恶劣的市场影响。
二是仍存在非现场开户现象。我们在检查中发现,非现场开户现象屡禁不止,个别证券营业部仍违反规定招揽异地客户进行非现场开户,我局已对相关营业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是不按规定办理客户转托管和撤销户。至今,仍有部分证券经营机构不按规定办理转托管和撤销户,故意设置障碍,或以各种理由拖延和刁难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还有的经营机构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营销活动,恶意诋毁其他经营机构,扰乱了辖区市场秩序。
四是违反经纪人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营销活动。有关经纪人规范管理问题,我局一直非常重视,三令五申要求经纪人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规范经纪人的合同管理和报酬支付方式等。但是,还是有部分证券经营机构没有严格执行这项规定,继续允许没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展业或变相展业。
(三)高管人员合规守法意识淡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守法、合规和创新是证券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行业经历的生死考验和严峻危机留给我们的沉痛反思。但是,当前仍有部分证券经营机构高管人员“好了伤疤忘了疼”,在提升合规守法意识、坚持审慎稳健经营上停滞不前。表现为缺乏学习的意愿,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只讲自身利益,不守规矩,不讲诚信,屡屡违规;不注重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对外部经纪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约束;不关注投资者权益保护,客户服务水平差,对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敷衍塞责,或者把矛盾上交等等。这种对自身、投资者和市场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对证券市场的整体素质、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行业竞争力的培育都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长此以往,有可能积累新的行业风险,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
(四)客户服务理念欠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力
开发客户、服务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是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做好的基础性工作;为客户着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经营机构应尽的义务。但是,从目前情况看,辖区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对投资者的服务意识不高、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内容不够全面,未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尤其是部分经营机构在客户服务中忽视、忽略中小投资者的基本需求,引起了投资者的强烈不满。
(五)合规管理处于起步阶段,有效实施存在困难
辖区证券机构合规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对合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证券机构合规管理制度仍流于形式,未将所有业务活动纳入合规管理范围,合规专员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合规管理独立性不强,效果不佳。
二是全员合规文化有待加强。除了合规总监外,证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合规管理的认知程度远远不够,特别在营业部,部分员工会认为合规是合规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推行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的自觉要求,也是一项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认同和支持。
三是合规管理措施还不够细化。《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给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的可操作的配套制度尚未出台。目前,各证券公司制订的合规管理制度在合规总监的权利、履职保障,以及合规部门的建制、人员配备、工作流程,针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合规职责等还不够细化,影响了合规管理工作的落实。
(六)投资者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协作机制尚未建立
从目前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一些经营机构忙于开拓市场、招揽客户,投资者教育工作只是走形式走过场、并未做细做实;一些经营机构认为投资者应该在市场中接受洗礼、亏了钱就是最好的教育;还有一些经营机构甚至认为讲投资者教育就会吓跑投资者,就是与业务过不去。这些经营机构没有从根本上理解投资者教育的意义,所以也就缺乏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的动力,投资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的也会遇到障碍。
同时,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由于投资和理财产品具有广泛性和交叉渗透的特点,投资者教育工作需要各部门、各机构之间建立灵活有效的协作机制。目前投资者教育工作仅靠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机构推动,缺乏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其他金融机构和媒体的广泛参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受到很大的限制。
四、2009年机构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辖区2009年机构监管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和证券行业发展趋势,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促进证券经营机构提高核心竞争力作为工作中心和出发点,以推进合规制度建设、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强化高管人员诚信考核为抓手,加强监管,提升服务,推进辖区证券市场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009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证券机构合规管理建设
一是将合规管理要求延伸到证券营业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要落到实处,必须推进证券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建设。证券营业部合规岗位应切实发挥作用,将合规管理贯穿所有业务环节,从开销户、资料管理、业务审批、交易管理、客户维护等各方面做好合规管理工作。我局将把合规管理执行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和服务部规范验收的范围。
二是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各证券公司要把制订“合规手册”作为现阶段合规制度建设的载体,对各项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全面体现合规管理内容,夯实合规管理工作的基础;各证券经营机构还要加强培训和宣传,将合规手册作为员工的工作指南和行为标准;营造“合规创造效益”的氛围,增强全员合规意识,培育自觉合规文化。
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合规人员作用。我局已建立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例会制度,并邀请部分证券营业部合规专员参加,及时交流合规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有效实现外部监管与内部约束的良性互动。同时,我局将加强对营业部合规人员的培训,督促并支持合规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强化高管人员合规经营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落实诚信考核办法,强化对高管人员的持续监管。今年我局将正式实施《辖区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营销管理诚信考核办法》,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建立营销管理失信行为数据库。将违规经营和恶性竞争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建立营销管理失信行为数据库。通过该信用平台,达到强化诚信约束、对接监管措施、指引分类监管和培训教育的目的。通过持续有效的信用积累,丰富营销活动合规性监管的手段,加强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持续监管。
二是把好高管人员准入关,实行违规“一票否决制”。切实把好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关,通过监管考试、考察谈话、诚信记录查询等手段,强化对拟任高管人员合规意识的考核。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证券营业部,将对营业部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营业部负责人及其营业部因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将一律建议予以更换、免职或撤职。
(三)支持引导创新发展和特色化经营,提升证券经营机构核心竞争力
一是在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辖区证券公司在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为推动辖区证券公司发展,更好地为浙江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我局将在证券公司业务牌照申请、创新业务开展、网点优化、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辖区证券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夯实发展基础。
二是引导证券经营机构特色化经营。指导督促辖区证券公司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强化比较优势和基础建设,围绕浙江经济和金融强省目标,在做优做强证券经纪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业务领域,打造具有明显区域优势和业务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鼓励辖区各证券营业部按照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实行差异化、特色化经营。
(四)深化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落实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度,督促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投资者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并对辖区各证券机构前几年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投资者教育不仅仅是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更是证券经营机构的责任,各证券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逐步建立适合于辖区投资者的长效教育机制。同时,我局还将充分发挥社会相关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的作用,共同构建良好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局面。
(五)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一是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提高现场检查的质量。我局将结合年报审计、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辖区证券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报送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另外,我局还将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证券经纪业务营销行为等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处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做好非现场检查工作,提高监管效率。我局将充分利用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做好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月报数据分析工作,对数据出现异常的证券经营机构及时进行核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方式,排查风险,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外,对未按时报送数据或报送数据不准确的证券经营机构,我局将记入高管诚信考核档案,对多次发生该类事件的证券经营机构,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六)强化日常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抓紧清理规范营销活动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纪人的从业资格、聘用形式、展业方式、管理制度等内容。在证监会关于证券经纪人相关配套政策正式出台后,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的证券公司进行核查,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允许其以证券经纪人方式从事经纪业务营销。
二是督促建立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我局将在2008年账户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各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强化账户规范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在新开户过程中,规范签约和开户流程,坚决杜绝新开不合格账户。同时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各类开户文件,引入客户身份识别系统,防范虚假账户产生;对资金账户、证券账户进行定期比对,确保账户身份对应;对账户资料实行电子化管理,提高账户管理效率。
三是做好证券服务部和地区管理总部的规范工作。2010年8月底之前,现有证券服务部将全部或规范为证券营业部或予以关闭。今年,辖区将有相当一部分的服务部申请规范成为营业部。我局将严格执行证监会的文件精神,对相关服务部规范工作进行审核验收。在服务部未规范成为营业部之前,证券营业部应承担其所属服务部的管理职能和责任,证券营业部出现违规经营的,我局将暂缓受理其所属服务部的规范申请。2009年5月之前,辖区各证券公司地区管理总部应按照《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
(七)规范与发展并重,促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良性发展
目前,辖区有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是很大。今年,我局将结合证监会有关文件精神,推动辖区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良性发展,使投资咨询机构在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活动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大对非法投资咨询机构的打击力度,净化证券投资咨询市场。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广电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贯彻落实证监会和中宣部联合发文的精神,规范证券投资咨询宣传活动。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维护辖区市场秩序
200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浙江证券业协会的沟通协作,支持其开展佣金和市场秩序的自律管理,共同组织开展对证券经营机构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辖区证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协同证券业协会在证券经纪人资格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做好规范和引导工作,规范辖区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维护辖区证券市场秩序。
(九)深化合作监管机制,有效发挥监管合力
一是加强与银监、工商、广电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与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共同促进金融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展发展空间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规范有关金融机构的市场营销行为;进一步加大与工商、公安、宣传、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正确引导媒体舆论导向,加大对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和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打击力度等。
二是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协作监管。在2008年与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合作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辖区证券营业网点变化、经营数据、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共同促进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规范发展。
五、几点要求
为做好2009年机构监管的重点工作,促进证券机构规范发展,切实维护辖区市场稳定,在此明确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2009年各证券机构要继续高度重视维稳工作。过段时间,我们还要作专门部署。各证券经营机构要以市场稳定大局为重,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有效化解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对于上访客户和相关人员,负责接回并妥善疏解,息诉息访,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第一线、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确保矛盾不激化、不扩大、不上交,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各证券经营机构负责人是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因认识不够、措施不力而引发不稳定风险的证券经营机构,我局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牢固树立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健康规范发展
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充分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倡导客观务实、理性审慎的经营作风。同时,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教育,形成人人遵守法律法规、高管人员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局面。要树立对客户负责任的意识,加强对客户交易和资金变动的监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在账户规范清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上,进一步完善账户管理制度,严防各类不合格账户死灰复燃。
(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和改善客户服务
各证券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综合配套措施,避免自己的客户从事超越认知了解范围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活动。营销和管理人员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应全面理解产品特性,充分了解客户,客观判断客户类型,坚决落实向客户推荐适当产品和服务的监管要求。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营业部功能也在转型调整,成为证券公司开发客户、销售产品的渠道和平台。客户服务逐渐向专业化、多元化、增值化转变,这是提高证券机构核心竞争力、走出同质化竞争泥潭的必由之路。各证券机构应在客户服务上下功夫,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针对性的服务,避免简单的价格战,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非法证券活动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不安定因素。各证券经营机构应提高风险警惕意识,充分发挥与广大投资者直接接触的优势,密切关注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一旦发现任何非法证券活动苗头,及时向我局或当地工商、公安等部门报告,并做好客户的说服劝导工作,避免客户上当受骗。
(四)持续深化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是今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投资者教育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风险提示层面,必须持续深化该项工作,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将投资者教育做深、做实、做细。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教育活动,用心投入,调动投资者学习热情;二要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确保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质量;三要把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入各业务环节,从开户、交易、客户服务、回访等各环节入手,积极宣传证券投资知识和揭示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证券投资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同志们,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给证券市场发展和证券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展望新的一年,任重而道远。我相信,在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一定会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为浙江经济的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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