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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浙江证监局有效处置两起危害投资者权益的风险事件
【时间:2009年06月08日】        【来源:浙江局】               【字号:      

近期,我局在日常检查和投诉纠纷处理中发现有个别期货经纪人除了向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外,还将客户介绍给个别投资公司或个人,进行期货交易配资和账户管理,致使部分投资者亏损较为严重。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要求彻查具体的运作模式,排查风险隐患,以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期货经营机构营销业务的监管,消除各类隐患,确保辖区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合规运作,促进辖区期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通过暗访调查,我们基本摸清了期货配资交易和期货账户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一是期货配资交易的流程。投资公司或者个人与需要配资交易的期货投资者签订操作协议,投资者将资金打入投资公司提供的个人帐户(投资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依据配资协议(比例一般为14)投资公司将配资资金打入在银行的期货结算户(期货结算户与期货交易账户均已由投资公司开立和掌握);投资公司对投资者的交易进行动态监控,并依据规定有权实施强行平仓(不允许隔夜持仓)。据初步调查,我们认为配资交易的盈利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与客户约定盈利分成;二是赚取手续费的价差,即期货公司向投资公司收取较低手续费,而投资公司再向投资者收取较高的手续费;三是期货公司给予返佣。通过查阅期货投资者交易帐单发现绝大部分的投资者账户亏损较为严重。

二是期货账户管理的交易流程。投资者先由经纪人介绍与期货公司签订经纪合同,在期货公司开立账户,再经期货经纪人介绍与投资公司签订账户委托管理协议;交易账户由投资公司管理,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亏损超过初始资金的20%,协议自动终止”。该事件中,当投资者账户的亏损超过20%时,投资公司并没有自动止损,解除合同,而是继续交易,结果导致数名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归。

在基本掌握上述交易流程和投资者交易情况的基础上,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确保公司合规运作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上述事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隐患

一是投资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配资交易事件中,资金流转均由当事人(即提供资金方)控制,存在卷款逃跑的风险隐患。而在账户管理事件中,账户交易与风险控制均靠当事人的道德约束,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相关期货公司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内控制度风险。据调查,期货公司虽未直接参与上述两个风险事件,但是相关交易帐户开在辖区期货公司,期货经纪人利用公司经营场所及办公电话从事业务活动,领取返佣报酬。一旦发生投诉纠纷事件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期货公司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另外,相关公司高管人员对上述事件的风险未给予充分的认识,客户回访流于形式,经纪人执业行为监督不严,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隐患。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期货公司合规运作,我们对相关公司果断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时清查其公司网站及其论坛内容,立即停止为期货配资交易、账户管理等有可能危害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业务提供交易平台、场地等便利,以有效防范风险传递,维护公司自身的市场形象。二是对经纪人下挂账户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与回访,消除类似交易账户的风险隐患。三是要求公司立即终止与相关经纪人的期货居间合同,责令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对公司经纪人管理、客户回访、佣金返还等进行专项稽核,在一个月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彻底防范业务开发环节的风险隐患。

另外,为提高期货经营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我局还会同协会在全辖区通报了上述风险事件的运作模式,重点揭示其潜在的风险点,禁止期货经营机构与相关人员或机构发生业务合作关系,或为之提供任何的交易便利,并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目前,上述两起事件的风险已得到有效化解。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做深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督促辖区各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业务开发环节的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和期货经纪人管理,落实网站论坛维护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辖区期货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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