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证监机构字[2006]204号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华泰证券关于李杰等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泰证字[2006]1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证监机字[1998]46号)和《关于〈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240号)要求,经审查,决定核准李杰(身份证号:32010668081912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止马营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张勇(身份证号:320106196505103239)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请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和公司介绍信,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申请换领证券营业部《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