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证监局”)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派驻江苏的派出机构,1999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履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江苏证监局内设6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办)、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处、期货监管处和稽查处。各处室的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党办)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事务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本局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局的机要文秘、党务纪检、人事劳资、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信访投诉的接待处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与回复。 二、上市公司监管一处 依据规定,对辖区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上市的公司进行监管;对辖区内拟在上交所上市的企业的辅导工作进行监管;对监管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证券从业活动进行监管;负责辖区内上交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办理中国证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上市公司监管二处 依据规定,对辖区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进行监管;对辖区内拟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的辅导工作进行监管;对监管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证券从业活动进行监管;负责辖区内深交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办理中国证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监管处
依据规定,对辖区内的证券经营机构、登记结算托管机构、投资咨询机构、信息传播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办理中国证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期货监管处
依据规定,对辖区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办理中国证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稽查处
依据规定,对辖区内违反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或移送、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负责办理中国证监会交办的案件或调查事项;负责办理其他派出机构请求协助调查的事项;负责监督执行本机构和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决定;负责协助公安、工商、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辖区内涉及证券期货的违法违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