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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应披露哪些信息?
【时间:2008年06月19日】        【来源:上海局】               【字号:      

按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必须披露的信息包括:一、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二、定期报告,三、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每日单位净值公告、季度投资组合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包括: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等。

(以上信息摘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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