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转《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05]34号)的精神,近年来上海证监局在证监会上市部的领导下,在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的同时,督促各上市公司加强内审内控机制,发挥公司内部制衡作用。
为巩固2007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去年以来,上海证监局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辖区上市公司加强内审内控工作。
一、工作情况
1、调查研究
2007年初,为充分掌握上市公司在内审内控方面的运作情况,上海证监局通过召开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座谈会、走访上市公司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公司内审内控机制建立及运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为推进此项工作打下基础。
2、专项部署
为进一步明确内审内控的具体工作要求和任务,上海证监局于2007年12月向辖区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审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07]519号),要求各上市公司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和内审机构(人员)配备,健全内审制度, 形成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同时,在2008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上,上海证监局又将促进强化内审内控机制作为上市公司监管主要工作之一,要求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内审内控工作。
3、督促落实
2008年3月底前,上海证监局督促辖区公司上报公司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的设置、配备内审人员、制定并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内审制度等情况。同时结合年报披露,审阅公司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4、推广经验
为推广在内审内控方面效果较好公司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在2008年上海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中,上海证监局将海立股份“健全内审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等多篇经验交流稿汇编下发给上市公司,为辖区上市公司加强内审内控建设等方面作示范。
5、深化内控
今年6月,财政部会同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控基本规范》后,上海证监局高度重视,于7月上旬分5批召集了8家中介机构负责人、38家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财务总监和内审负责人等百余人进行座谈。座谈会的公司覆盖了不同行业、多种规模上市公司。座谈会围绕上市公司对《基本规范》的认识、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发挥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执行《基本规范》中的作用等展开了深入讨论。
二、初步成效
1、基本建立内审机构及制度
目前辖区上市公司,已基本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设立内审部门或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在制度建设上,已制定或完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内审制度;在认识上,更加重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的作用,更加重视以内审为重点的内控机制的作用。
2、进一步发挥公司内审作用
落实2007年年报工作要求,许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了监督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更加充分,督促审计工作开展;二是更加重视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检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多次审阅财务会计报表,有的还形成书面意见。
3、年报充分披露内控状况
2007年报中,公司全面披露了内控建立健全的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内控的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内控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和人员到位情况、董事会对内控有关工作的安排、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部分公司充分披露了董事会对公司内控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辖区约20家公司在2007年报中主动披露了内审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推进学习,形成共识
组织辖区上市公司深入学习《基本规范》,促进各公司对健全内控工作形成共识,使上市公司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工作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强化上市公司对内审内控工作的内在需求。
2、结合检查,落实整改
结合证监会“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和“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工作要求,上海证监局将在检查中重点关注内审内控机制建设及运作情况。
3、加强培训,深入贯彻
上海证监局将在今年的董、监事培训中,强化公司内审内控的相关内容。拟于今年8月中旬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内审内控专题培训,以动员、引导和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开展内审内控工作。
4、促进试点,有序推进
《基本规范》明确上市公司在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证监局鼓励辖区上市公司提前启动。对宝钢股份、中化国际等12家主动提前实施《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予以积极支持和工作指导。为《基本规范》在辖区上市公司面上推进和有效实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