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是中国证监会派驻上海的派出机构,前身为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决定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后, 1999年7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简称上海证管办)作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式挂牌。2000年9月,中国证监会决定成立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2004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或上海证监局。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上海证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调查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履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截止2007年12月,上海证监局在编人员113人,平均年龄约32岁。全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94%,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65%、博士研究生学历5%。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有42人,具有律师资格的有31人,其中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及律师资格的5人。
目前,上海证监局内设1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信息调研处、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期货监管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各处室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负责全局公文审核与秘书管理、机要与保密管理、文书与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行政许可受理;接待、处理涉及证券期货的来电、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督办以及全局综合协调工作。
党委(纪检)办公室:按照党委、纪委要求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机关党建、群众组织、纪律检查和廉政监察等工作;干部人事管理。
信息调研处: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相关信息和我局监管工作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报送;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局课题调研及市政府、证监会相关部门的课题调研;对本局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律师相关证券业务进行监管。
上市公司监管一处:负负责对控股股东在本地的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及拟上市公司的备案和辅导监管,牵头负责与证监会上市公司部、会计部协调与沟通;对上海上市公司董秘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上市公司监管二处:负责对控股股东在异地的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牵头负责与发行部的协调、沟通;协助其他派出机构做好协作监管工作;协助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相关业务监管。
机构监管一处:负责对上海注册的证券公司及其所属营业部、各类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以及证券类外资代表处进行监管;对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进行业务指导。
机构监管二处:负责对辖区内基金管理公司、异地基金管理公司在沪分公司、基金类外资代表处以及异地证券公司在沪的分公司、营业部进行监管。
期货监管处:负责对辖区内期货经纪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进行监管以及证监会授权的相关审批事项;对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进行业务指导。
稽查一处:负责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期货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协助证监会市场监管部、稽查二局及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二处、期货监管处对有关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协助处理期货市场突发事件。
稽查二处:负责对辖区内证券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协助证监会稽查一局、法律部(限于案件有关的业务)及我局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有关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执行有关送达事项;协助处理证券市场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