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历史沿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简称“大连证监局”)的前身是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1992年12月18日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作为大连市证券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正式挂牌办公(大政办发[1992]94号),1994年6月27日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确定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建制(大编发[1994]38号)。1996年3月21日,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成为中国证监会首批授权行使部分监管职责的24家地方监管部门之一。1998年 10月5日,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29号)关于“由证监会接管现有地方证券监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与大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交接备忘录,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从即日起上划收编直接对中国证监会负责。1999年6月18日,根据证监人教字[1999]42号文件精神,中国证监会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正式成立。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于1999年7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2004年3月1日,根据中央编办复字[2004]11号精神,正式变更为现名。
二、机构职能
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大连证监局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