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要求,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我局已设立专门邮箱,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
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我局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
邮箱名:hljgszl@csrc.gov.cn 黑龙江证监局
二00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