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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乃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08年07月09日】        【来源:黑龙江局】               【字号: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乃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银证股份资审[200845号)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李乃琛(身份证号码:230107197110201511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李乃琛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证券公司  任职资格  批复

抄送:机构部,风险办,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     2008年4月9印发

打字:刘秉力         校对:刘秉力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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