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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证监局认真贯彻长沙清欠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06年10月25日】        【来源:黑龙江局】               【字号:      

黑龙江证监局认真贯彻长沙

清欠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10月24日)

 

         10月10日长沙清欠会议结束后,我局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向全体监管人员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以及范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监管人员对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并要求全体监管人员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实现“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工作目标。同时,我局立即向省政府专题汇报了长沙会议主要精神以及黑龙江辖区清欠进展情况,建议省政府再次召开上市公司清欠股改工作会议,深入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主管省长王利民立即决定于10月24日召开全省上市公司清欠股改工作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证监局局长曹殿义传达了长沙清欠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王利民副省长作了主题为“加强协调督导,强化推进措施,努力完成上市公司清欠股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向与会各单位通报了全国的清欠股改情况,分析了黑龙江省上市公司清欠股改的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清欠股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提出了八点工作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温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自觉加快清欠步伐,年底前要完成清欠股改工作;二是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对于行之有效的,要很好地总结和交流,特别要通过案例剖析,总结解决清欠股改中各类疑难问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三是要求各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沟通请示,加强与国资部门、证监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与汇报,为上市公司创造清欠股改条件;四是强化现场监管工作,对未完成清欠任务的上市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在限期内查清违规占用行为发生的过程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明事实真相,固定相关证据,视情节轻重立案查处;对年底前完不成清欠任务的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是建立健全防范占用资金长效机制,要完善内控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抵制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前清后欠”问题的产生。六是加强各方配合力度,对于不按规定限期还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证监局要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通报相关情况。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其贷款、担保等行为的监督和审核力度,限制其信贷行为。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刑事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最后,王利民副省长强调,各市(地)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将这次会议的精神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抓好所在地的上市公司清欠股改工作,对清欠股改不得力的要追究地市和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市政府主管负责人,未完成清欠股改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等60人,会议由章茂龙副秘书长主持,赵杰省长助理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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