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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素质 提升市场人员合规理念――吉林证监局举办辖区第一届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培训班
【时间:2006年11月01日】        【来源:吉林局】               【字号:      
    102829日,由吉林证监局主办、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承办的吉林辖区证券营业部经理培训班在长春举行,辖区内58家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5家证券服务部经理共11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中国证监会法律部、机构部的有关专家授课。吉林局党委对此次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江连海局长和万玲玲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对做好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培训是在吉林辖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背景下举行的。目前,辖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长期制约、困扰辖区证券公司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场重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辖区内的唯一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东北证券已通过规范类券商评审,证券公司监管工作已基本进入了常规监管阶段。综合几年来的监管经验、教训,吉林局党委认为,在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市场发展的基础性障碍已经得到消除后,如何有效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素质,提升证券经营机构经营者的素质和合规理念将成为今后乃至很长一段时间证券经营机构监管工作的重点。作为证券公司的基本经营细胞,证券营业部的规范化运作程度直接关系证券公司健康长远发展。长期以来,在证券营业部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营业部经理法制观念淡漠,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差,政策理论水平不高,风险控制能力不强的问题,并直接影响到营业部和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水平,成为风险的主要策源地。全面提高营业部经理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既是促进证券公司健康发展的迫切任务,更是当前常规监管阶段监管工作的重要切入点。这也正是举办此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在培训班开幕式上,万玲玲副局长强调了营业部风险控制工作重要性,并提出具体要求:第一,合规经营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第二,合规经营是证券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第三,合规经营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行业利益和市场信心的需要。第四,合规经营也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次培训班主要为证券营业部经理讲解了修订后的《证券法》所赋予的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近期来对证券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的建设情况和监管思路的变化,并对目前正在执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培训后,营业部经理们普遍反映这是一次及时生动的法制教育,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合规教育,对于改变自己的经营理念,增强合规意识将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并希望以后类似的培训要多一些,及时一些。同时针对证券营业部经理任职和任职后缺乏有效的资质考核机制问题,此次培训首次采取了培训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证券营业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吉林证监局党委在充分总结本次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这种培训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使其成为推动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规范发展的一种长效机制,从而有效推进辖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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