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十家证券营业部被确定为投资者教育基地试点单位
长春特派办为了提高辖区内投资者素质,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年初提出设立投资者教育基地的设想,得到了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的大力支持。长春办陆续接受了辖区内各证券营业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投资者教育基地(试点单位)的申请。根据申请的情况,结合2003年营业部现场检查结果,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暂时在长春、吉林两市进行首期投资者教育基地试点工作。下列证券营业部成为投资者教育基地首批试点单位: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西民主大街营业部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金融大厦营业部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西安大路营业部
长财证券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吉林市松江路营业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朝阳街营业部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遵义路营业部
长春办要求各投资者教育基地试点单位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投资者教育基地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技巧,大力提高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推进辖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