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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万达期货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等八家营业部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通知
【时间:2008年08月12日】        【来源:吉林局】               【字号:      

各有关期货公司: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规定,鉴于你们已经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已经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我局同意万达期货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等八家营业部(名单见附件)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其经营范围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你们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换领《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你公司自换领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附件:

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营业部名单

1.大连良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

2.渤海期货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

3.天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吉林市营业部

4.天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延吉营业部

5.万达期货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

6.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

7.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四平营业部

8.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长春营业部



                                             二
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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