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迁址开业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08]1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及现场验收,你公司完成了该营业部的迁址筹建工作。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从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光大大厦九楼同楼迁址至三楼,客户、员工已妥善安置。新址营业部的规范名称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证券营业部;营业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负责人:孟庆瑞(身份证号码:220202196205273021);营运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此营业部营业场所基本符合“三防一保”的相关要求,行情揭示、交易设施、设备齐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大路证券营业部开业。
你公司应于接此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