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对我公司长春建设街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进行开业验收的申请》(东证发[2008]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及现场验收,你公司完成了该营业部的迁址筹建工作。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从长春市建设街65号百菊大厦同城迁址至长春市西安大路1688号,客户、员工已妥善安置。新址营业部的规范名称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西安大路证券营业部;营业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688号新润天国际5-6楼;负责人:曹阳(身份证号码:220111196909160819);营运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此营业部营业场所基本符合“三防一保”的相关要求,行情揭示、交易设施、设备齐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同意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西安大路证券营业部开业。
你公司应于接此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