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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宇、李忠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08年05月15日】        【来源:吉林局】               【字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新宇、李忠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高新宇(身份证号码:220102197204030019)、李忠(身份证号码:220104196904034430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高新宇、李忠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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