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营业部新址予以开业验收的请示》(广发证[2008]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及现场验收,你公司完成了该营业部的迁址筹建工作。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从吉林市北京路97号同城迁址至吉林市吉林大街91号,客户、员工已妥善安置。新址营业部的规范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吉林大街证券营业部;营业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91号;负责人:冉煜(身份证号码:22010419710715061x);营运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此营业部营业场所基本符合“三防一保”的相关要求,行情揭示、交易设施、设备齐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吉林大街证券营业部开业。
你公司应于接此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申请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