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出台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法治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既是我国近年资本市场发展工作成果的经验总结,更是面向未来、推动证券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指引。为切实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推动证券经营机构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吉林证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部署两个条例的落实工作
一、认真学习两个条例,提高监管能力
两个条例是对《证券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对证券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基本制度有关规定的细化和体现。作为监管者,首先要加强知识的更新,认真学习两个条例。为此,6月23日至6月27日,结合上海会议精神,吉林证监局首先组织全体同志对两个条例进行学习和讨论,明确立法理念,以在监管工作中切实落实两个条例的要求。
二、举办培训,提高证券经营机构合规意识
两个条例是巩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果、夯实证券行业发展基础、增强整体竞争力的保障。因此,吉林证监局于近日以辖区两家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负责人,辖区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等具有相当管理职能的人为对象,举办了两个条例的培训,使证券经营机构的认识和行为都统一到两个条例的精神及规定上来。
三、召开研讨会,推动两个条例的具体落实
针对证券经营机构落实两个条例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吉林证监局拟于7月下旬联合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组织两家证券公司、部分证券营业部召开座谈会,就条例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阶段性进展进行交流、总结,有利于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四、向省、市政府通报条例落实工作,取得政府支持
条例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辖区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有效推动两个条例在吉林辖区的普及和实施,吉林证监局积极促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保障今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媒体宣传攻势,普及公众法治意识
为增强公众对两个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投资者对条例的运用能力,建立起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吉林证监局与辖区报刊媒体合作,开办两个条例专栏,普及条例知识,使投资者能够运用条例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六、总结贯彻情况,报送落实结果
吉林证监局要求辖区两家证券公司、各证券经营机构对本机构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因条例要求而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岗位、部门职责有所调整的,证券经营机构应详细说明,同时报送新制定、修订的相关制度。吉林证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对各证券经营机构总体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提出反馈意见。
七、结合证券经营机构合规管理体制建设、投资者教育工作,检验条例落实成效
吉林证监局要求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结合条例规定做好合规管理体制建设和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投资者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吉林证监局将通过2008年证券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现场检查,检查两个条例落实成效。 吉林证监局将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两个条例的落实工作,不断推动吉林辖区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