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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贴现国债、附息国债
【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来源:辽宁局】               【字号:      


     贴现国债和附息国债是依国债利息的支付方式不同而划分的。
   贴现国债,指国债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国债。贴现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如投资者以70元的发行价格认购了面值为100元的5年期国债,那么,在5年到期后,投资者可兑付到100元的现金,其中30元的差价即为国债的利息,年息平均为8.57%(即<100-70>/70/5*100%)。我国1996年开始发行贴现国债,期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和1年。
   附息国债,指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国债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是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我国发行的国债多数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1993年第三期国债实行按年付息,成为我国第一期附息国债,199610年期国债也实行按年付息。附息同债开始成为我国国债的一个重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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