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证监局领导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专项业务
机关建设
政策法规
媒体报道
热点研究
统计信息
监管对象
在线服务
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图文直播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建言献策
公众留言
公众论坛
联系我们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保护
  您当前的位置: 辽宁证监局 > 投资者教育  
 
(五)债转股
【时间:2008年04月11日】        【来源:辽宁局】               【字号:      

  债转股的定义是把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股权,也就是把商业银行原来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这是国家作出的减轻国有企业债务和推动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债转股并不是债务豁免,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债转股是一种债务重组模式,它将大大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银行不良资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访问统计 | 更新统计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032